审计通知书-海经审〔2023〕013号

发布者:李兆军发布时间:2023-10-13浏览次数:12

关于对研究生工作部部长、研究生院执行院长

王锡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通知

 

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:

根据党委组织部委托,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231016日起,对王锡昌同志20191月至202212月担任研究生工作部部长、研究生院执行院长期间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。请予积极配合,并提供有关资料(包括电子数据资料)。

一、请按审计组提供的承诺书的内容要求,由被审计人签署后提交审计组。

二、请按审计组提供的述职报告撰写要点,完成本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书面报告,由被审计人签署后提交审计组。

三、其他所需资料详见经济责任审计资料清单。

四、审计组组成

上海海洋大学审计处:周水松、郝蕊

委托社会审计机构: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

 

附件:

1.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告知书

2.经济责任审计资料清单

 

上海海洋大学审计处

202310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