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通知书-海经审〔2023〕013号
发布者:李兆军发布时间:2023-10-13浏览次数:12
关于对研究生工作部部长、研究生院执行院长
王锡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通知
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:
根据党委组织部委托,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23年10月16日起,对王锡昌同志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担任研究生工作部部长、研究生院执行院长期间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。请予积极配合,并提供有关资料(包括电子数据资料)。
一、请按审计组提供的承诺书的内容要求,由被审计人签署后提交审计组。
二、请按审计组提供的述职报告撰写要点,完成本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书面报告,由被审计人签署后提交审计组。
三、其他所需资料详见经济责任审计资料清单。
四、审计组组成
上海海洋大学审计处:周水松、郝蕊
委托社会审计机构: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
附件:
1.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告知书
2.经济责任审计资料清单
上海海洋大学审计处
2023年10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