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上海海洋大学审计委员会的通知

发布者:郝蕊发布时间:2025-04-16浏览次数:10

沪海洋委〔202537

各二级党组织,各学院(部)、处室、直属部门:

为健全学校审计工作的体制机制,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,根据《上海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海洋大学审计委员会,同时撤销上海海洋大学审计工作领导小组。

一、委员会组成

  任:王宏舟  校党委书记

    校党委副书记、校长

副主任:郭爱萍  总会计师,协管审计工作校领导

  员:党委办公室主任、校长办公室主任

党委组织部部长

人事处处长

财务处处长

审计处处长

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处,负责协调和处理审计工作日常事务。审计处处长担任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。

以上部门负责人如遇职务变动调整,由其接任领导自然补替。

二、委员会主要职责

(一) 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领导和部署学校审计工作;

(二)  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;

(三)  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、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;

(四)  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;

(五)  听取重大项目审计结果报告;

(六)  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;

(七)  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

 

 

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2025327日